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河源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听证会时间
2021年7月23日,上午10点至12点。
听证会地点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三楼3号会议室。
听证会事项
《河源市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河源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
参加听证会条件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情况选定听证会代表。
受听证场地所限,申请人熟悉关注河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工作,具备不动产评估专业知识,或者属于研究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及对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政策有一定的了解。
具有分析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能正确履行代表职责。
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如发热等身体不适的不得参加。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听证申请表,2021年7月16日(听证会举行前一周)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听证会申请人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后,由我局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62-3663001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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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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